当前位置:首页>文章中心>基层动态>机动车维修中心荣获“2016年度A级纳税信用企业”称号

机动车维修中心荣获“2016年度A级纳税信用企业”称号

发布时间:2017-07-04 点击数:2852

         

近日,小编从集团公司机动车维修中心获悉,根据《贵州省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8号),六盘水市国家税务局和六盘水市地方税务局按照统一内容、标准、方法和程序,决定授予集团公司机动车维修中心“2016年度A级纳税信用企业”称号。